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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主动,这个观点对吗?
纯借这个问题,说一个关于爱的至关重要的原则。
爱是被动的。
ta的全部行动准则都要严守这条红线——
它永远竭尽全力保留对方的不知情权、不参与权、不接受权、不赞赏权、不回报权,不惜被埋没、被误解、被遗忘、被辜负乃至被伤害,也不追求自己的益处。
它是一种主动作为的被动。
这话听起来很复杂,举一点实际例子。
什么叫主动的被动?
你看到对方很困难,于是你直接打一笔钱给对方——注意,对方没有开口要——这叫主动。
你准备好一笔钱,跟对方说如果需要可以领走,这个叫主动的被动。因为拿这笔钱的主动权在对方手里,对方可以选择不要。
你准备好一笔钱,设立一个工作,然后告诉对方有这个工作正在招人,这是升一级的主动的被动。主动权仍然在对方手里,而且对方有了不感激权。
你准备好一笔钱,掉在他家门口,然后对方捡到了,这也是主动的被动,这一次对方不但有选择权,而且有不感激权、还有不知情权。
你越向这个方向进发,你越是接近于爱。
问题来了,为什么要如此强调“保持被动”?
因为爱不是一种权力(power)。
主动的对别人做任何事——包括你自认为有帮助的事——都首先是一种侵犯,然后才有其中的一部分因为碰巧压中宝,被人认为是好事。
看清楚,侵犯是第一性的,被算为好是第二性的。
它只是有一定概率会被人宽容,原谅。
而有爱的人毫无疑问的会看到一个简单的事实——你没有权利强迫别人加入你的赌局。
任何一个人,仅仅凭着“自信有一定概率能让你受益”就径直开设赌局,并且把你的命运不由分说的夺过来下注,你觉得这是爱吗?
如果这就是爱,那么一切对人的侵犯和干涉就只需要加上这种“自信”就可以彻底正当化。
魔鬼和天使有何区别?
肯不肯为不伤人而自愿戴上这“枷锁”,就是这区别。
爱是尽最大的主动,去做尽可能被动的事。
举个经典的例子——如果你要讲什么道理,放在别人会去寻找答案的地方,等别人需要这答案时来寻找。
不要自己擅自觉得对方有这个问题,“需要这个答案”,凭着对方躲不开与你的对话流,强行放进对方不得不看到的地方。
“出于善意”,并不表示这不是一种冒犯。
这样的规则近于残酷,但还是那句话——如果去掉这枷锁,那么你和恶魔有何区别?
难道恶魔就不会说“我是为你好”吗?
被动的问题,是由大量的“眼看着危险,只能干着急”,有很多理论上“主动一点”就可以免除的对方的“灾难和痛苦”。
但是,提醒你一下——你一但自行解除这限制,将没有任何有效的的论证可以证明因你的干涉而起的痛苦和折磨会小于你所“避免”掉的“痛苦和折磨”。
对方会不会遭受你以为会发生的那个痛苦,不好说,但是你侵犯了对方的自主权这一点是板上钉钉确定无疑的。
而且,只要你一认定这个“主动逻辑”,你对人的干涉就再也没有逻辑有效的休止符。
它在你想实施的一切干涉情境下,全部有效。
你可能会想,“那我不要这么极端——某些情况下我主动,某些情况下我坚守被动。”
那只是换汤不换药。
一切你想横加干预的情形,都会自动成为“非常有必要合理干预”的情形。
而背后深刻的动机,终究不过是“不甘心没回报”这几个字而已。
一言以蔽之——贪。
爱想要不演变成一种他人的灾难,唯一的选择就是严守被动。
你可以竭尽全力的主动,但这种努力是为了留给对方最大的选择余地,为了创造最好的“被动”。
爱不是“送给对方全世界”,爱是无声的把全世界放在对方伸手可及的地方,等对方来拿。
爱是主动的被动。
爱是被动的。